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2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7 09:20:19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59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葫芦岛市丰庆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翠路11-6号楼1单元1702被投诉人1: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绥路11号相关供应商1:葫芦岛市廷盛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大街42号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15日,采购人建昌县教育局委托代理机构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59,以下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5月22日发布更正公告,6月14日开标,6月1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004包中标供应商为葫芦岛市廷盛商贸有限公司。6月20日投诉人提出质疑,6月26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7月3日,本机关收到葫芦岛市丰庆商贸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诉。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阅本项目葫芦岛市丰庆商贸有限公司004包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内有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由对葫芦岛市丰庆商贸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予通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之规定,决定如下:责令本项目004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葫芦岛市财政局或建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建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葫芦岛市建昌县财政局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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